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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2      信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四川研一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公众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通过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四川研一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7号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设计37条电解液生产线,项目实现了功能性电解液的柔性化、自动化、高效率、智能化生产,产能规模15万吨/年。

项目投资:总投资25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研一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卓

联系电话:13734918666

建设地点: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7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晨宇盛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祥

联系电话:13540305107

电子邮箱:47655552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件:(请点击阅读或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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