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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锂电池功能性助剂和材料生产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0-08-31      信息来源: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锂电池功能性助剂和材料生产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征用地约98.3亩,建设锂电池功能性助剂和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功能性助剂和材料9000吨的产品规模。该项目经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企业还将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由于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范围。采取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将做到达标排放、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后,工程对大气影响不明显,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仍将保持在二级标准质量内。

(2)对水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工程实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水体功能。

(3)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对环境的贡献值不大,区域声学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4)工业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工业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对环境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项目按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标准,设计有严格的固体废物堆存措施以及废水、废水处理措施,做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与当地规划相容;采用的主要工艺设备先进、成熟、可靠,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项目对外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信息索取方式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到建设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及相关资料。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ljXJzWKCK64K2HDAds9rw

提取码:89y5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到眉山市彭山区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1)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2)意见提交单位: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研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②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田总 Tel:18608624466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②评价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Tel:028-83201764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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