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划定了王店河彭山区段管理范围,经区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按河流行政区划和彭山区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彭山区王店河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一)干流河段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
1.江口街道段:该段在彭山区内河段长度约200m,东经103°53′38″,北纬30°08′04″。
2.王店河(干流)黄丰镇花龙村~双塘村段(简称“王店河花龙~双塘段”),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6′46.13″、北纬30°9′5.64″,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8′37.61″、北纬30°9′40.59″,划界河道长度约4.294km。
3.王店河(干流)黄丰镇关向村~象耳村段(简称“王店河关向~象耳段”),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8’59.99″、北纬30°11′27.57″,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9′3.85″、北纬30°11′58.41″,划界河道长度约2.682km。
4.王店河(干流)锦江乡关子口水库~象耳水库段(简称“王店河关子口~象耳水库段”),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8′38.37″、北纬30°14′37.41″,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7′58.97″、北纬30°14′35.92″,划界河道长度3.961km。
(二)王店河支流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
王店河九层堰支沟黄丰镇花龙村~团结村段(简称“九层堰支沟”),起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5′21.56″、北纬30°9′7.68″,终点地理坐标:东经103°57′37.63″、北纬30°12′11.27″,划界河道长度约8.544km。
二、王店河彭山区段管理范围划定为:
(一)王店河主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不足1m的河段,无论山丘区还是平原区均参照平原型河道划定管理范围原则,河道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划在以河岸顶向外延8m。
(二)王店河主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1m以上,但不足2m的河段,无论山丘区还是平原区均参照平原型河道划定管理范围原则,河道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划在以河岸顶向外延5m。
(三)王店河主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2m以上,但不足5m的河段,无论山丘区还是平原区均参照平原型河道划定管理范围原则,河道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划在以河岸顶向外延3m。
(四)王店河主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5m及以上的河段,如为山区型河道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划至岸坡与防洪标准水位交汇处,如为平原型河道(或陡坡)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划至河道岸顶处延2m。
(五)王店河上游三个小型水库淹没区河段,按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其管理线按水库校核水位淹没范围划定。
三、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四、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