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百千万”优才工程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眉彭委办【2018】95号)规定,为规范我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经个人申请、部门初审、归口部门复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程序,拟同意韩文栋等36名高层次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现对上述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区人才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长寿路中段2号(区委组织部2楼212室)
邮政编码:620860
联系电话:028-37621151
监督电话:028-37628990(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人员信息公示表
彭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