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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8      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

根据《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百千万”优才工程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眉彭委办【2018】95号)规定,为规范我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营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环境,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经个人申请、部门初审、归口部门复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程序,拟同意韩文栋等36名高层次人才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现对上述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区人才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长寿路中段2号(区委组织部2楼212室)

邮政编码:620860

联系电话:028-37621151

监督电话:028-37628990(区纪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人员信息公示表

彭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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