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对2023年度全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将对2023年度5家事业单位法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一、事业单位涉及被投诉、诉讼的;
二、事业单位负责人涉及违纪、违规的;
三、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
四、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的;
五、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28)37610109 邮箱:178942777@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邮编620860)
附件: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1.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眉山市彭山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眉山市彭山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梁俊文
2.眉山市彭山区种子站
法定代表人:韩永刚
3.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畜牧兽医站
法定代表人:田洪江
4.眉山市彭山区文物保护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吴天文
5.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