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法诉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区领导接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访领导
区委、区政府领导
二、接访时间
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0月30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接访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东段803号(彭山区群众诉求服务中心)。
四、注意事项
1.来访群众可自公告之日起,凭有效身份证件、信访书面诉求材料、佐证材料等到接访点登记,详实填写意见或诉求,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排序依次接访。
2.来访群众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做到有序、文明上访;接访后,来访人不得在信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得扰乱接访秩序;对多人反映的同一问题,应推选不超过5名代表反映诉求。
3.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必须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信访局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