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
抽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局将对2022年度5家事业单位法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事业单位涉及被投诉、诉讼的;
2.事业单位负责人涉及违纪、违规的;
3.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
4.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的;
5.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6.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28)37652373
邮箱:512478526@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西街98号(邮编620860)
附件: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法定代表人:唐建超)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法定代表人:谢智)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幼儿园(法定代表人:魏灵燕)
眉山市彭山区农村能源促进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赵庆晓)
眉山市彭山区谢家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罗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