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旅游局
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眉山市彭山区旅游局工作实际而编制。全文共包括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公开机构,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共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述
2015年,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准确、及时、实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措施落实。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分工,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机关例会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机关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具体内容等,进一步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三)健全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审查程序规范、严格,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建立健全了《眉山市彭山区旅游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按照局办公发文审批系统的“公开范围”,对是否公开和公开范围提出初步意见,确保文件发布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审核。经局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后在区政府内网上予以公开。
(四)立足实际,加大网站建设。落实1名工作人员加大对旅游门户网站的更新、管理力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假日前后,在网站、旅游门户网公布假日旅游信息,及时为游客提供出游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旅游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5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公开66条,区旅游门户网站公开99条。主要内容包括:全区旅游发展情况、重大接待、重大旅游活动、黄金周出游信息等,基本涵盖了旅游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旅游的对外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旅游局未收到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5年,区旅游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认真自查,尽管2015年区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办信息公开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2015年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让更多公众了解旅游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眉山市彭山区旅游局
2016年3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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