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废旧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要求,分局治安大队于2020年8月21日汇同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废旧电池产生单位、废旧铅蓄电池利用和处置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联合行动,共检查各类机动车、电动车维修行业12家,汽车拆解行业1家,汽配销售服务集中区2家,逐一检查了上述行业单位的台账登记和现场操作间,发现各单位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废旧铅蓄电池去向台账登记不全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联合检查组要求存在问题行业单位必须完善废旧铅蓄电池去向登记,审查合作回收单位资质并不得擅自将废旧铅蓄电池交无资质回收单位处置。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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