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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检查验收龚家堰引水工程民爆物品临时储存点

  • 索引号:00859420-2/2017-00004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检查验收龚家堰引水工程民爆物品临时储存点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8-21

龚家堰引水工程涵洞爆破作业将于近期实施,分局治安大队向市局治安支队专题汇报该工程民爆物品使用及临时储存情况。8月21日,治安支队枪爆大队长蔡向阳带领治安大队枪爆专管民警组成的检查验收组,深入现场检查验收该工程民爆物品临时储存点(发放点)设置情况。

检查组全面检查了临时储存点内外安全距离,储存点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识等设置配备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爆破作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爆破员、保管员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的规定;二是全天候值班守护且每班不得少于3人,配齐安保防暴器具装备;三是储存区域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四是储存点外围使用铁皮打围封闭;五是储存点严格执行烟火、电子设备和无关活动管制;六是严格按规定申报民爆物品道路运输。检查组最后强调,该爆破作业项目工期长且每天连续作业,民爆物品使用和储存安全管理难度大,爆破作业单位务必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民爆物品和爆破作业安全必须有专人管理专人监督,要重点落实安全操作和防流失被盗措施,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涉爆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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