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应急管理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信息公开 >> 应急管理 >> 正文

交警大队多渠道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 索引号:00859420-2/2016-00003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交警大队多渠道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6-12-28

为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放到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不断加大投入,扩大宣传载体,为从根本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充分利用好固定场所的宣传平台。一是以大队办公场所及各业务办理窗口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宣传内容的宣传横幅,及时悬挂到大队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在浓厚的宣传氛围中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二是以辖区重点运输场所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汽车站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材料、安全出行提示卡、交通违法行为监督卡等宣传物品,让乘客及驾驶人接受教育。三是以辖区道路沿线服务性场所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到辖区103国道加油站、餐饮场所,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组织前来为车辆加油或者休息住宿、就餐的驾驶人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二、充分做好流动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是大队出动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教育活动。用宣传专车悬挂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安装播音设备,由宣教民警专门负责,每天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开展流动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出租车的车载显示屏开展流动宣传。积极联系出租车公司,充分发挥公司车辆数量多,出租车行驶范围广的有利优势,利用车辆车载电子显示屏,通过发布“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司机谨慎驾驶、全家平安幸福”等温馨提示语,提醒市民及其他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从而营造出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做好重点场所的上门宣传教育。一是组织民警深入重点运输企业,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组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重点车辆驾驶人及运输企业负责人接受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大酒店、餐饮场所,开展“劝诫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就餐大厅摆放温馨提示图版,在餐桌摆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示牌等方式,劝导和提醒前来赴宴和就餐的市民尤其是驾驶人注意交通安全,自觉远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有效预防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做好交通安全宣传。一是组织民警对辖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技能培训和交通安全常识学习,借助乡镇“交管办”的力量,组织他们深入辖区小区、广场等场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温馨提示活动和交通违法劝导活动。二是充分挖掘交通安全志愿者资源,做好宣传教育。大队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和他们工作之余的时间,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到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和志愿服务中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