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和6日,彭山辖区连续出现大雾天气,部分路段能见度不足50米,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为切实做好大雾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做好大雾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预案,提高处置应变能力。大队认真总结往年大雾天气交通管理工作经验,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流量,进一步细化完善恶劣气候交通管控预案。加强与气象、医疗、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气象信息、警力和装备保障到位,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大雾天气对交通的影响,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求执勤民警必须按规定着反光背心,开启警灯,并有效使用频闪灯、发光指挥棒等安全防护装备,特别是在查纠违法、紧急救护中,严格按规范程序设置警示牌,确保民警及协管员自身安全。
二、科学调配勤务,严密交通管控措施。大队适时调整警力部署,严密交通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将警力和装备充实到一线,加大夜间和清晨大雾多发时段和路段的巡逻,尤其加强临崖临水、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的巡逻密度,通过摆放警示标牌、车载喊话器、车载显示屏宣传等方式进行提前警示告知,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针对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出现的交通拥堵,要求各中队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辖区出现因大雾引发的“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发生。
三、强化值班备勤,严查严纠交通违法。大队强化值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值班民警24小时值守制度,要求全体民警全天候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同时,要求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确保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各执勤点民警以客运车辆交通管控为重点,增派警力到省道103线、成乐高速引道、东干线等进出县境的主要道路,对客运车辆防雾灯光、雨刷等进行严格检查,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装载规定、未按规定张贴反光标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保持高压态势,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强化宣传提示,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微博、户外LED屏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发布辖区天气情况、路况信息等,提醒驾驶员注意交通安全,引导驾驶员选择合理出行时间和路线;二是积极与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联系,充分利用电视辐射范围广的特点,重点宣传恶劣天气条件下出行时的注意事项,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安排民警在大雾路段开展安全提醒工作,向过往驾驶员发放安全行车警示卡,提示驾驶员减速行驶,注意安全,为有困难的群众和驾驶员提供服务,进一步交警与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在服务群众中提升公安交警的软实力。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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