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眉山市彭山区餐饮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18:00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党政网盖章反馈),有无意见均须回复。
此函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3日
(联系人:宋康,联系电话:1355055866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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