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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莫华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眉山市彭山区城市行政执法局莫华一位同志的行政执法证遗失,现公告作废,公告期60日。

莫华,男,执法证号:川Z03190044。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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