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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城区车辆清洗美容行业专项治理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服务行业行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彭山区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针对城区洗车行业存在的无照、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排污水等突出问题,现就开展城区洗车行业专项治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彭山城市规划区内从事车辆清洗美容行业服务的洗车场(点)。

二、治理内容

(一)无照经营或证照不齐,擅自从事洗车业务的。

(二)不具备与洗车作业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占用人行道、绿化带洗车、停车或堆放洗车设施设备和晾晒物品的。

(三)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清水池、截污沟、筛排等设施造成污水外泄污染道路的;违规排放洗车污水的。

(四)私自打井违法开采地下水的。

(五)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

(六)不符合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业态要求,在禁止区域内设置洗车场的。

(七)擅自改变已经核准的场地,与许可证不相符的。

三、治理时间和安排

(一)6月中、下旬由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动员、摸底排查,提出整改要求。

(二)7月初—8月底,城区各洗车场经营业主须对照《眉山市彭山区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自行整改到位。

(三)9月初—10月底,区相关部门统一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专项治理期间停止新建洗车场的审批工作。

特此通告

彭山区“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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