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壳是一种非食用物质,国家严禁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一些不法商家认为食品添加罂粟壳、罂粟籽后,味道会变得非常鲜美,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食客前来品尝,非法牟取暴利。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严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买卖、加工销售、使用(食用)罂粟苗、罂粟壳、罂粟籽及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的调味品。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罂粟籽是麻醉药品原植物种籽,我国对其实行严格管制,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调味品。
二、严禁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国家于2009年将罂粟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国家法律也对罂粟壳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
三、各镇、街道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产加工销售含有罂粟壳、罂粟籽的食品,应当立即举报。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监督检查、抽检、快检和群众举报投诉发现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取证,严查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对涉及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37642315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