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彭山区实际情况,彭山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11月对木质家具(生产领域)、沙发(生产领域)、防水卷材(生产领域)、水龙头、LED灯、奶瓶、纸尿裤、毛巾、拖鞋、眼镜、墙面漆、细木工板、电线、管材、水泥15种产品开展了区级监督抽查,共抽查21家企业31批次产品,不合格5批次。抽查明细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经营者,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已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彭山区2021年度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