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永森凯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本局就你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他人签名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撤销你公司2016年05月04日的设立登记。
因你公司在登记的住所查无下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眉彭市监冒撤字〔2021〕第1号)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起60日内到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本撤销登记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联系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37641787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