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彭山区实际情况,彭山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9月对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面巾纸、作业本、奶嘴、燃气灶、插座、台灯、煎锅、塑料杯、拖鞋、保温杯、毛巾、纸尿裤、卫生巾14种产品开展了区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1家企业25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抽查明细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经营者,彭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已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2020年彭山区第二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