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眉山市彭山区小餐饮服务单位场地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我区小餐饮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草拟了《眉山市彭山区小餐饮服务单位场地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9年1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彭山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张小凤,邮箱:786651705@qq.com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小餐饮服务单位场地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