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医疗机构注销名单的公示
下列医疗机构因诊疗科目与取得的《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不一致,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中医诊所备案证》,特此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彭山刘国成中医诊所
下新南街152-156号
刘国成
PDY00026-951140317D2182
2020年7月2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