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政府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彭山区凤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院内停车场许可收费的公示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0-02-06

彭山区凤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关于院内停车场许可收费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凤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停车秩序管理,我中心拟对院内设立停车场进行收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心位于致民路86号,院内停车场面积约3000㎡,规划车位约70个,因人员设备设施等配套不到位,院内停车管理混乱,导致就医就诊人员车辆无法停放,内部职工、居民、病人意见非常大,急切盼望对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因内部职工共45人,家属区共52户住户,拟对外开放15个停车位。

二、人员及设备设施情况

中心已聘保安和保洁人员共:2名,负责停车场安保和保洁工作,设置车辆车牌识别系统,负责车辆出入和计时计费管理。

三、经费投入和来源情况

人员和设备投入约:98766.6元/年。

经费来源:单位自筹。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汽车



元/辆,次

1小时内停车免费,超过1小时后2小时内3元/辆,次;2小时后每增加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加收1元

优惠措施:1、就诊患者及其陪护同车同天多次进出医院的出示相关就诊凭证或护士站签发的证明,同天同车不重复计费;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免收车辆免收停车费。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院内停车秩序管理,特别是便于就医就诊人员车辆管理,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待相关部门许可后中心立即按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院内停车场相关人员、设备等经费投入明细(以此为       准)





彭山区凤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0年02月0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