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公告
兹有何佳春向我局提交中医诊所备案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我局同意予以备案,并按《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将诊所基本信息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查询,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医政股:37623962,行政许可股:37612055。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8日
诊所名称
诊所地址
负责人
其他从业人员
诊疗科目
诊疗技术
和方法
所有制形式
经营
性质
备案
时间
彭山何佳春中医诊所
彭山区公园东路72号
何佳春
无
中医
内科
私有
营利性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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