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并监督实施;实行全区卫生行业管理。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各项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药物政策。
6.制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7.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
11.指导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12.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3.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结合地方特点,开展贴近群众的大型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和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不断促进群众转变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巩固和完善村级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人口文化精品。
14.继续将人口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加大人口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为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5.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保持打击“两非”高压态势,坚持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巩固综合治理成果,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检查质量。
16.抓好“三大工程”,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推进计生药具发放全覆盖,切实满足群众对药具的需求。稳步推进避孕药具进入公共场所,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
17.落实计划生育“两奖一助”,抓好对象资格确认和资金兑现工作。落实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政策。资助农村困难独生女孩就学。
18.加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全面二胎育政策。深入推进人口计生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建设计生通人口计生信息采集平台,及时采集人口计生信息。
19.进一步推行人口计生信息组级起报制。进一步做好统计监测点工作,确保全区统计监测点工作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切实做好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责任、增添举措,扎实有效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解决精准识别的问题。二是解决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米的问题,狠抓了村级卫生扶贫工作。三是解决群众就医负担过重的问题,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四是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重点病种集中开展“清除行动”。五是设立彭山区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六是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和扶助行动。
2.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分级诊疗。二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三是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强措施,显著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质量明显提高。二是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能力持续提升。三是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强化了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疾控机构和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均成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五是妇幼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扎实有效。
4.举全力,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市区重点项目区中医医院迁建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区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黄丰镇卫生院、青龙镇卫生院、公义镇卫生院项目现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年向上争取项目35个,争取项目资金6012.92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
5.创新管理,医政和中医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规范。二是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建立了肾病学质量控制中心、临床输血质量控制中心等23个区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三是充分利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龙头医院优势资源,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培训、进修、考核等活动。四是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6.出重拳,强化卫生执法监督管理。全面完成2016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各项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
7.树行业新风,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引进卫生专业人才。二是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三是及时完成工资调资工作。四是开展了遴选中青年骨干挂职锻炼,印发了挂职干部管理办法。五是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完成了保健院、计生服务中心机构整合和乡镇计生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六是开展了彭山区首届“寿乡健康卫士”评选活动。
8.强化宣传,落实计生政策。抓好全面二孩政策落实工作,做好政策的衔接,做好登记发放生育服务证等服务工作。
9.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大力普及“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中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灭蚊防病、健康你我”爱国卫生月、“健康中国行,幸福小康路”以及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部门概况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部门。2016年末在职职工17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全额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26人,其中:退休26人。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区卫计系统本年收入合计4689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3.12万元,占26.94%;事业收入33631万元,占71.71%;经营收入82.27万元,占0.17%;其他收入552.04万元,占1.18%。

2016年全区卫计系统本年支出合计454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45.94万元,占87.03%;项目支出5895.99万元,占12.9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633.1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7.98万元,下降0.4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3.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8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7.98万元,下降0.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33.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2.21万元,占0.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56.04万元,占96.22%;农林水支出338.59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116.28万元,占0.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1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985.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2016年决算数为35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45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57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8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358.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289.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31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4.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中医药(款)中医药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94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2016年决算数为33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1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9.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6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卫计局机关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预算3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预算4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8月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接待次数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80万元,下降71.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1万元,下降7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60.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是因为从2016年8月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是因为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8万元,占6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0万元,占3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考核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全区卫计系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卫计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区卫计系统公有车辆4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