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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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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公示---彭山黄树林惠民诊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9

兹有黄树林向我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有关设置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医政股或行政许可股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医政股:37623962,行政许可股:37612055。

(公示期5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黄树林;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彭山黄树林惠民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眉山市彭山区谢家镇政府街36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0;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5万元;

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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