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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1-0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卫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二段431号;电话:02837623167)。

  1.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彭山区卫生健康局通过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动态信息40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1条。按时公开2024年度彭山区卫生健康预算和部门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上年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彭山区卫健局暂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规范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平台,严守法定提交和发布时限,切实做好内容审核、汇集公开等工作,确保内容全面不遗漏,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在确保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加大政府网站的常态化监管力度,强化运行维护和监督整改。2024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及时度还需加强,面对社会热点、重点问题信息量少。二是由于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群众又需要后才发布或者集中发布的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卫健系统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和“三审三校”制度,对所上报的信息进行梳理。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卫健系统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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