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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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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制表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制表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全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件)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件)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1 12511723762334840Y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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