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卫健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眉彭府办函〔2023〕18号)文件要求,经遴选评审小组评审,拟确定外聘2名法律顾问,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律所 |
专业特长 |
1 |
帅建红 |
四川本真律师事务所 |
劳动法 |
2 |
管莎 |
四川本真律师事务所 |
民商事 |
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联系,反映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431号,联系电话:028-37610029。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