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7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431号,联系电话:028-37610029。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30日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1 |
观音街道果园村第三卫生室 |
罗德全 |
PDY00147-751140319D6001 |
2 |
公义镇农乐村第三卫生室 |
盛光年 |
PDY00119-451140319D6001 |
3 |
公义镇保胜场社区第二卫生站 |
陈永安 |
PDY00130-351140319D6001 |
4 |
公义镇欣荣村第三卫生室 |
杨进 |
PDY00125-851140319D6001 |
5 |
凤鸣街道红星社区第四卫生室 |
吴霞 |
PDY00181-351140319B2001 |
6 |
彭山冷树清中医诊所 |
冷树清 |
PDY00228-551140317D2182 |
7 |
博瑞中医诊所 |
梁水金 |
PDY00309-351140317D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