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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干学平中医诊等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3-21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5所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431号,联系电话:028-37610029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321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主要负责人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1

干学平中医诊所

干学平

PDY00258-451140317D2122

2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江渔村第三卫生室

潘文

PDY00164-551140319D6001

3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江渔村第二卫生室

何伟

PDY00163-751140319D6001

4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金烛村第二卫生室

徐仕明

PDY00161-051140319D6001

5

彭山干氏诊所

何大昌

PDY00054-651140317D2112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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