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2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431号,联系电话:028-37610029。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8日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1 |
彭山新城医院 |
周桂琴 |
PDY00002-451140317A1001 |
2 |
康馨诊所 |
樊天梅 |
PDY00050-351140317D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