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2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彭祖大道431号,联系电话:028-37610029。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2日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1 |
彭山大家诊所 |
张永忠 |
PDY00226-951140317D2112 |
2 |
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椿巅村第二卫生室 |
唐询仁 |
PDY00139-751140319D6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