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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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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0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谢家街道、公义镇农业服务中心、正兴公司:

根据彭山区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决定,同意《调整2020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内容的请示》,为了加快2020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今年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申报表(附表1)、农户明细(附表2),镇(街道)以村为单位统计签字盖章后申报。正兴公司负责谢家街道、公义镇征而未用土地种植水稻社会化机收服务申请。

附件:1、镇(街道)2021年水稻机收社会化服务申报表

2、村水稻社会化服务机收面积统计表

联系人:向女士  028-37631259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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