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和眉山市彭山区财政评审中心《关于彭山区江口街道双江村6组远景水库农渠灾毁修复项目的审核意见》(眉彭财评〔2021〕46号)文件要求,将对彭山区江口街道双江村6组远景水库农渠灾毁修复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该项目位于彭山区江口街道双江村6组,远景水库农渠起于红光支渠三号洞口处,经过双江村斗渠渡槽,止于渠道跨路埋管处,全长1300米左右。
工程内容:1.DN500双壁波纹管(砼包管)3处,共38米;对渠道靠山侧滑坡严重,并且存在继续滑坡可能的渠道段,采用DN500双壁波纹管暗渠、并C20砼混凝土包管;2.渠墙修复、渠底修复(砼)(0.8*1米)4处,共165米;对渠道靠山侧滑坡,造成内侧渠墙垮塌,但是滑坡不严重、并且再次滑坡可能性小的渠道段,采用靠山侧渠墙20cm厚C20砼恢复、渠底5cm厚C20砼恢复;3.挡土墙2处,共46米;对于渠道外侧滑坡严重,已无法直接恢复渠道的段,采用先C20砼现浇挡土墙恢复渠道砌筑平台,再恢复渠道;4.考虑整段渠道疏浚,共1300米。工程施工费用最高限价31.4万元。
本项目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2)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
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提供第一次报价函(需加盖公司鲜章和法人签字)。
4.报价要求: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套,副本两套)。
6.其他要求:非法人直接参加谈判的,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盖鲜章并携带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便监督人员进行检查。
三、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3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在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四楼农田建设促进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
(1)持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彭山区人民政府网区农业农村局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建设路206号
邮编:620800
联系电话:028-37632175
联系人:程女士
特此公告。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