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发挥制种大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优势种子生产基地,构建我区现代高标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提升基地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快制种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进程。根据《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彭山区稻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范围内建设一个服务于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的工厂化育秧场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设类型:钢框架结构工厂化育秧场所
2.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及以上
3.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稻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范围内
4.建设方式:业主自筹50%+项目资金补贴50%(不高于100万元)
二、申报范围
眉山市彭山区范围内注册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在眉山市彭山区稻药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范围内流转有种植用地100亩及以上。
2.申报单位需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配套设施,如插秧机、耕整机等农机设备。
3.申报单位需在眉山市彭山区范围内从事过集中育秧、机插秧等农机社会化服务。
四、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3日
五、申报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六、工作安排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通知和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附件:彭山区2020年制种大县奖励项目工厂化育秧场所建设主体申报表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8日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28-376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