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输送乡村振兴合格人才,按照《眉山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管理暂行办法》,区农业农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涉农大中专院校、涉农科研或技术推广机构、涉农民办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可申报评选。
(二)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持证职业农民、知名土专家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培训教师可申报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愿意承担眉山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服从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的各类培训机构和教师,自主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所属区农业农村局。
(二)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彭山区所涉培训机构和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三)评选公布。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审结束,公开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实施培训。市、区农业农村局立足实际,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培训基地和师资实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机构或教师一票否决。
(三)按期完成。各培训机构于3月2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3、4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各培训机构根据附件2制作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区农村经营服务站,袁野,联系电话15183332761,电子邮箱44762745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表
2.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材料评价体系
3.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汇总表
4.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登记表
5.眉山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管理暂行办法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