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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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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谈判邀请的公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7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对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本项目将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现以公告的形式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0.24万亩)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事宜

四、本项目总投资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本次竞争性谈判限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按下浮比例自主下浮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费用。

五、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愿参加谈判的代理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单位授权委托前往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业务楼405农建中心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六、参加谈判的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

3、提供2个2019年在眉山市代理的招标项目的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1、经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业绩证明材料

3、提供第一次报价函(需加盖公司鲜章和法人签字)

4、报价要求: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5、递交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套,副本两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www.scps.gov.cn/bmxz1/qzfbm/qnyncj.htm)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建设路206号

邮编:620860

联系电话:028-37632175

联系人:梅女士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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