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眉彭委责办〔2019〕2号)中第三方调查受访群众反映“农牧局个别工作人员态度不好,对群众提的问题没有耐心”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通报,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予以立即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即通报
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QQ群、微信群、OA系统等多种形式,将《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精神通报到全体干部职工,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进行自主学习,认真自省自查,自我剖析,吸取教训,有则立即整改,无则引以为戒。
二、整改责任领导
由局机关党委书记徐海娟牵头落实。
三、整改责任人
全体干部职工。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培养,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对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二)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尊重群众。党员干部只有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时时处处尊重群众,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才能真正赢得民心,获得拥护,才能无愧于“人民公仆”这一光荣称号。在日常工作中要真正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工作当家业。要学会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当与群众、服务对象意见不统一时,要主动放下姿态,仔细聆听群众、服务对象的诉说,实地查看、了解真相,耐心解释,如果不在能力范围内,就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向群众说明原因。面对群众、面对服务对象只能“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张椅子”端正思想态度、服务态度。
(三)完善首问负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按照“首问接待、对口办理、全程负责”的原则进行。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群众,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登记、及时办理、答复和解释。不论群众反映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首问责任人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要向群众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电话,耐心听取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做到举止文明,行为规范,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服务对象。
(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业务技能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好,宗旨意识浓、服务精神强的“三农”工作队伍,把加强作风建设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争做忠诚担当、有为干净的干部。
(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制度。及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上访对象进行包协调、包处理、包稳定,一抓到底,不出现越级上访。在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类信访案件及时处理,尽早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不再上访。
(六)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着力解决“四风”屡禁不止、干事创业精神不足、工作纪律松弛、执行落实“中梗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杜绝上班不在状态现象。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漠视群众利益、慵懒散浮拖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提醒,督促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扣减年终目标考核分。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