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合计金额
使用情况
1
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100万元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脱贫攻坚村级产业发展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相关程序,确定在黄丰镇花龙村、义和乡岐山村、谢家邓庙村各投资25万元试点建设小型光伏电站,合计75万元,剩余25万元待明年全面铺开后再使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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