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执行“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行政权力清单(农业部分)》、《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农业部分)》、《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农业部分)》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和畜牧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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