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局《关于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基地认定公告》和《彭山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训基地认定实施方案》规定,区农业局、财政局于2017年8月31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拟确认眉山民生职业培训学校、眉山应用科技职业培训中心为承担彭山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培训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7年9月1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彭山区农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28—37632100
2017年9月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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