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5〕270号)文件精神要求,配合201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6月30日项目采购物资发放计划公示完毕且无质疑;根据计划安排,物资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开展统防统治,现将物资发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至7月25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3036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