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289号)精神,配合201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统防统治。经乡镇分村对面积核实上报,现将采购物资分配计划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3036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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