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2016〕497号)精神,积极搞好整乡整村整建制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推进工作。经乡镇对本辖区水稻(中稻)种植面积组织以村为单位核实上报,现将上报面积分配计划公示如下,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30366。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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