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2016年5月27日“关于我区船舶度汛及河道行洪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安排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力量,在公安、水务、工商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对沿河乡镇的江河船只及水库船只进行了检查,抽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总体来说,各乡镇对辖区船只都进行了登记造册、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
二、存在问题
1、安全责任书简单,只注重了大的船只,对农户自用的小型船只没作具体要求。如:汛期停用、船要上岸、人员上船必须穿救生衣等都没有。
2、水库和岷江内的部份农用船只比较旧、都没配备必要的救生装备,所有江河和水库的农用船只全部是三无船只。
3、各类农用船只基本都不能办到汛期上岸。
三、整改意见
1、按照法律和相关法规及属地管理原则,要求乡镇抓紧时间从新对辖区各类船只进行排查,针对不同类型船只从新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
2、要求乡镇将船只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印发各每个船主。
3、尽力要求各类农用船只汛期不作业,船上岸。
眉山市彭山区水产渔政管理站王玉洪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