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大学生参军热情,完善配套奖励办法,根据眉征领[2016]3号及眉彭府定[2016]110号文件精神,即自2016年起,凡从眉山市入伍大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应届新生),按照本科生20000元、专科生16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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