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实施彭山区持证社工三年递增计划的通知》(眉彭民政〔2022〕35号)规定,在我区报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外),新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资格等级提升的予以差额补助)。据统计,2023年度全区符合奖励标准共100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95人,社会工作师5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信及时告知。
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
联系人:熊晓红 联系电话:028-37613210
附件:2023年彭山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人员汇总表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