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级部门:
根据中共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实施彭山区持证社工三年递增计划的通知(眉彭民政〔2022〕35 号)文件精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报送通过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人员名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彭山区报名的;
(二)通过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四)未获得区政府相同或类似补贴(奖励)的。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彭山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表》,向彭山区民政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三、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有关资料(一式一份):
(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www.cpta.com.cn))乐山商业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填写《彭山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表》;
社工证书补助申请经核准属实的,经公示后,由区民政局将奖励资金发放到个人。
四、注意事项:
(一)区级各部门负责通知本系统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各镇(街道)负责通知所辖村(社区)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补助只能申请一次。
(四)资格等级提升的予以差额补助。
联系人:熊晓红,联系电话:37613210。联系地址:彭山区观音街道蔡山东路158号区民政局2楼201办公室
附件:1.关于实施彭山区持证社工三年递增计划的通知
2.彭山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