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眉山市彭山区民政局《关于实施彭山区持证社工三年递增计划的通知》(眉彭民政〔2022〕35号)规定,在我区报名并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外,新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一次性奖励。据统计2022年度全区符合奖励标准共51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47人,社会工作师4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信告知彭山区民政局。
公示期限: 2023年1月16日至1月29日
附件:2022年彭山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奖励申请人员汇总表
(联系人:何玉琴 联系电话:3761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