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规定》,3-4月,分局机关民警换着春秋执勤服。请于3月1日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民警着装,并抓好检查督促。若遇有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时,着装另行通知。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1年2月2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