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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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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着春秋制式服装的通知
来源: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1-02-25


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规定》,3-4,分局机关民警换着春秋执勤服。请于31日起,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民警着装,并抓好检查督促。若遇有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时,着装另行通知。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2021224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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